1)5.斗·火并(长)_黑帮盛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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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天能做多少事?我还真不知道。

  拿着大猛子给我的那个电话号码,我一个一个仔细的辨认后打了过去。出人意料的,对面接电话的人竟然是久违的宋老牛。

  “大猛子的事情我听说了。”宋老牛的语气不再那么张狂。“要人我这里有,说个数就行。”隐隐之中,宋老牛似乎依旧对自己弟弟的过世感到不甘;在宋老牛知道对面的敌人是白大雪时,他似乎已经疯狂的不计代价了。

  怪不得大猛子要留给我他的电话;宋老牛那里人手充足,足够填充进我的势力之中用来抗衡那些堂主了。最次的结果就是硬碰硬,这样我们也不会吃亏。这样一来,我们胜利的把握又多了一分。

  陈默的手已经包扎了起来。从火炉子里掏出已经烧红的铁棍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,他的食指已经变黄。说实话昨天我只是暗示陈默随便用什么去炉子里掏烧火棍而已,没想到这小子直接下手了……昨天离开庄叉的地盘时,我一路上一只闻到一股烤羊肉串的味道。看来陈默的肉质还是相当不错的。

  “今晚动手?”陈默打量着自己手上的绷带,忽然问了我一句。

  “没错。”我点点头。“庄叉肯定不会服软的。咱们要利用搞掉他这个机会来树立威信。”

  “树立威信我不感兴趣。”陈默挥了挥拳头,然后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腕,确认自己的伤口没有什么大影响。

  “那你为什么?”我觉得陈默越来越神神叨叨的了。

  “因为看他不顺眼,当然,他看咱俩也不顺眼。”陈默耸耸肩。“活该他倒霉吧。”

  陈默和我不一样。

  就算是今天,我也一直这么认为。

  每当我要干掉一个人的时候,我总是先要想出干掉他的理由,然后再告诉自己干掉他后对我们有什么好处,最后才会行动。而陈默总是觉得,“我想干掉他所以我要干掉他”而已。简单,粗暴。

  但是有效。

  正如今天的情景一样。我思来想去决定了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庄叉之后,陈默给了我一个更加王者更加霸气的理由:“活该。”

  下午四点的时候,我跟陈默准备出发,临走前我俩穿上了新的西服。这是陈默强烈要求的,说什么“第一次为社团动手杀人图个吉利”。

  我痛苦的看着陈默,不明白他为什么能把这么严肃的一件事整得跟结婚一个性质。当然,手里的活还在继续,拿出手机给庄叉打了过去。

  “差不多了,你考虑的怎么样了,庄叉。”我一边在手机里很平静的问道,一边系着我皮鞋的鞋带。

  “我想看看你们的本事。”庄叉冷笑了一声。“能不能拿走大猛子交代的东西,靠你们的手,而不是嘴皮子。”

  电话断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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